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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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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據是出租人(房東)確認已收到某一期租金的憑證。依民法第 324 條,清償人於為清償時,得請求受領清償人給與受領證書 —— 承租人付了租金,本來就可以要求房東開立收據。在下方填入出租人、承租人、房屋地址、所屬月份、租金金額與收款方式,即可下載 PDF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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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怎麼說

台灣沒有一部專講「租金收據」的法律,但有一條更通用的規定:民法第 324 條—— 「清償人於為清償時,得請求受領清償人給與受領證書。」把它放進租賃關係裡就是:承租人付租金的當下, 可以要求房東給一張證明收到的文件。收據就是這張受領證書。

這條規定的重點在「得請求」:房東沒有義務每月主動寄,但承租人一開口,房東就不能拒絕。實務上, 匯款的租客通常不會特別要,現金付租的租客則應該每次都要。

一張租金收據要有的欄位

  • 出租人 —— 姓名(或公司名稱)與聯絡方式。
  • 承租人 —— 契約上的承租人姓名。
  • 房屋地址 —— 完整地址,含樓層、門牌與房號。
  • 所屬期間 —— 這筆租金涵蓋的月份或起訖日,例如「202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」。
  • 租金金額 —— 單獨一列。
  • 代收代付項目 —— 管理費、水電、網路等若併收,各自列一行,不要併入租金。
  • 收款日期與方式 —— 現金、匯款、轉帳或票據。
  • 出租人簽名或蓋章,以及收據編號,方便一年份依序歸檔。

把租金與代收代付分開列,是這張收據唯一「會後悔沒做」的地方。年底要對帳管理費或水電多退少補時, 一列到底的總額幫不上忙。

押金另開一張

押金(押租金)是擔保,不是租金。土地法第 99 條規定,住宅租賃的擔保金額不得超過 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,超過的部分,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分抵付房租。收押金時開一張寫明「押金」的收據, 退租結算時再開一張退還收據,並在上面寫清楚扣除項目與金額。兩張分開,退租那天才不會為了「那筆一萬六 到底是押金還是六月租金」爭執。

報稅與租金補貼會要這張紙

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房屋租金支出時,稅捐機關要看兩樣東西:租賃契約書,以及 支付租金的證明——房東簽收的收據,或金融機構的匯款、轉帳紀錄。申請租金補貼時 同樣要附租賃契約與付款證明。可扣除的金額上限與適用方式近年有修正,報稅前請以當年度財政部公告的 申報須知為準,本頁不提供稅務建議。

現金收租:收據就是全部的證據

匯款有銀行紀錄,雙方都查得到;現金什麼都沒有。收現金的那一刻開立收據、寫上所屬期間並簽名, 是唯一能事後還原「這個月付過了」的方式。房東也一樣受益:收據上的金額就是雙方確認過的金額, 日後不會被主張「其實我多給了兩千」。

契約、請款、收據

  • 租賃契約 —— 約定租金、期間與調整方式,簽一次。
  • 請款單/發票 —— 款項還沒收到之前用,需要時可用線上發票工具製作。
  • 租金收據 —— 款項收到之後開,就是這一頁。

若要開的不是租金,而是訂金、押金退還或一次性服務款,改用收據產生器; 想先看通用版面,可以參考收據範本,需要開立請款文件則用 發票範本

這是一般用途的免費工具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。租賃相關的扣除額、補貼資格與申報方式會逐年調整, 請以財政部、內政部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
資料來源

  • 民法第 324 條(清償人得請求受領清償人給與受領證書)—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  • 土地法第 99 條(擔保金額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,超過部分得抵付房租)—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  • 綜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 ——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年度申報須知。

本頁最後查核與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5 日。

常見問題

房東一定要開租金收據嗎?

承租人開口要,房東就應該給。民法第 324 條規定「清償人於為清償時,得請求受領清償人給與受領證書」,租金是清償、房東是受領清償人,因此承租人有權要求收據。法律沒有規定房東要每個月主動寄出,但不能拒絕開立。

租金收據上要寫哪些欄位?

出租人與承租人的姓名、房屋地址(含樓層與門牌)、這筆錢所屬的租賃期間、租金金額、實際收款日期、收款方式(現金、匯款、轉帳),以及出租人的簽名或蓋章。其中「所屬期間」最常被漏掉,卻最重要:只寫「收到一萬八千元」比不上「收到 2026 年 6 月租金一萬八千元」。

押金收據要和租金收據分開嗎?

要分開。押金是擔保,不是租金,混在同一張收據裡,退租結算時很難說清哪一筆是什麼。另外土地法第 99 條規定,租賃住宅的擔保金額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,超過的部分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分抵付房租。押金收據上直接寫明「押金」與金額,退還時再開一張。

收現金的租金為什麼更需要收據?

匯款與轉帳本身就有紀錄,雙方都查得到。現金不留痕跡,收據就是唯一能證明這一期租金已經付清的文件 —— 對承租人證明付過,對出租人證明收到的金額就是收據上寫的那個數字。收現金時當場開立,不要事後補。

報稅時會用到租金收據嗎?

會。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房屋租金支出時,國稅局要求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,以及支付租金的證明文件 —— 房東簽收的收據或金融機構的匯款紀錄都算。可扣除的金額上限與適用方式近年有修正,請以當年度財政部公告的申報須知為準。

收據和發票、租賃契約有什麼不同?

租賃契約約定租金與條件,只簽一次;請款單是還沒付款前請對方付錢;租金收據則是款項收到之後開的憑證。三者的時間點不同,收據永遠在付款之後,也是承租人真正拿來當證明的那一張。

這個租金收據範本要收費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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